村支书的违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违规发展党员:
村支书从亲信、亲戚中发展党员,排斥其他人员,导致村委会形式化,村支书独裁。
私自处置集体财产:
村支书将集体土地、林地、房屋等私自低价转让或租赁给亲信,甚至自己霸占,尤其在城中村征地拆迁时中饱私囊。
村务长期不公开:
对财务情况、征地拆迁等重大事项选择性公开或从不公开,群众无法有效监督。
家族形成黑恶势力:
家族庞大、好勇斗狠的人长期霸占村务管理大权,地方政府干预困难。
生活作风问题:
有些村干部作风差,违反党员纪律,例如生活奢靡、违反社会公德等。
权力滥用:
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里的资源和财政支配权用于个人谋利,例如将土地分配给自己或亲戚朋友,进行权钱交易,甚至参与黑恶势力。
贪污腐败:
村支书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贪污腐败,如虚报开支、公款挪用、套取骗取国家资金等。
优亲厚友:
在政策落实中偏向亲属,如在五保、低保、贫困户识别中违规操作。
失职渎职:
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把关不严,导致项目质量问题和资源浪费。
截留挪用:
在项目实施、资金发放中挪用克扣,甚至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诈骗等违法犯罪。
吃拿卡要:
在为群众办事中收取“辛苦费”,将村集体财物用于个人红白事等。
不公正待遇村民:
在处理村民纠纷和事务时偏袒某一方,恶意对待村民。
破坏生态环境:
未能保护好村庄的生态环境,导致环境破坏、污染或资源浪费。
违规竞选:
通过贿赂、胁迫等方式控制两委选举,私改选票等。
勾结黑色势力:
与黑恶势力勾结,强行收取保护费,垄断市场。
这些违规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破坏了基层政权的稳定、影响了政策的落实,并且败坏了社会风气。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以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