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前置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中,大部分情况下都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这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争议。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纠纷解决首先通过仲裁方式解决,那么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法院才会受理此类案件。
支付令申请
在特定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不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
调解协议
劳动者还可以持与用人单位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诉讼阶段的例外
在诉讼阶段,如果劳动者增加的未经仲裁的请求与诉争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总结来说,仲裁前置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争议能够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并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持有工资欠条或调解协议,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