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和公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内容的重要程度
公告用于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涉及内容多是国家大事或省市级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公告的内容一般具有全局性和法定性。
通告用于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其涉及的事项一般没有公告那么重大。通告更多是局部性或告知性的内容。
发文机关的限制性
公告是一种高级别的文体,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时,才能由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布。例如,国家领导人、人民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变更、任免,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活动、重大科技实验等均可应用公告。
通告则是一种高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都可使用的文体,不仅行政机关可以制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也可以制发。通告的使用范围更广泛。
发布范围
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采用的文种,其发布范围比较大,面向全国,有时面向全世界。公告的目的是让尽可能多的人知晓。
通告虽然也是面向社会发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个特定社区范围内,内容也多是指向一个特定的人群,要求这一社区的某一类特定人群遵守或周知。通告的定义中特意强调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发布方式
公告多数是在报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开张贴。公告通常通过通讯社、电台、报刊等媒体发布,具有正式性和权威性。
通告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也可以用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还可以公开张贴。通告的发布方式更为灵活多样。
总结:
公告和通告虽然都是告知性公文,但它们在内容的重要程度、发文机关的限制、发布范围以及发布方式上都有明显的区别。公告主要用于发布全局性、法定性、重大的事项,面向国内外,由高级机关发布;而通告则用于发布局部性、告知性的事项,面向特定范围,由各级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