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项:
工伤医疗待遇
包括治疗工伤的费用,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等,这些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康复治疗费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需要康复治疗的,符合规定的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
如果工伤职工需要安装、使用辅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这些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异地就医交通费和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初次就诊医院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这些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工伤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