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的进账方式主要根据房屋的用途和取得方式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受赠房屋并能直接使用
在接受捐赠时,账务处理为:
```
借: 固定资产
贷: 资本公积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
实际缴纳契税时:
```
借: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 银行存款
```
企业承典取得房屋且不能直接使用
在取得房屋产权时,会计分录为:
```
借: 在建工程
贷: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银行存款
```
实际缴纳契税时:
```
借: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 银行存款
```
房屋修建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
借: 固定资产
贷: 在建工程
```
企业购买房屋且房屋能直接使用
在买入楼房时,账务处理为:
```
借: 固定资产
贷: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银行存款
```
实际缴纳契税时:
```
借: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 银行存款
```
企业取得房屋需修建后再使用
应纳契税并记入“在建工程”科目:
```
借: 在建工程
贷: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银行存款
```
修建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
借: 固定资产
贷: 在建工程
```
总结
直接使用的房屋:契税计入“固定资产”科目。
需修建的房屋:契税先计入“在建工程”科目,修建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受赠房屋:契税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同时贷记“资本公积”和“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承典取得的房屋:契税计入“在建工程”科目,修建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这些处理方法均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保了契税的准确核算和资产成本的合理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