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被送到监狱的时间主要 取决于其剩余刑期。以下是具体规定:
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
由看守所代为执行,不再移送监狱。
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
由本省监狱管理局分配服刑监狱,并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左右将服刑人员送到监狱服刑。
详细解释:
看守所代为执行:
当服刑人员的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内时,看守所会负责执行剩余的刑罚,不需要将其送到监狱。
监狱执行:
对于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的服刑人员,判决生效后,监狱管理局会负责分配服刑监狱,并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将服刑人员送到监狱服刑。
实际执行时间:
一般情况:
判决生效后,家属通常会在五日内收到入监通知书,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未收到,可以联系相关监狱咨询。
由于押送、审批等原因,实际移送监狱的时间可能会超过40天,但通常不会超过一个月。
建议:
家属应密切关注判决生效时间,并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留意是否有入监通知书,以及时了解服刑人员的服刑地点。
如果服刑人员的剩余刑期较短(三个月以内),可以放心其在看守所服刑,无需担心移送监狱的问题。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