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追诉期一般为 三年,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具体来说: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发现或应当发现这些行为之日起计算。
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也为三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是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起算时间通常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的事由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上所述,离婚后财产追诉期一般为三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或漏分夫妻共同财产时,追诉期可以延长至三年。此外,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时间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