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应当在 宅基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大致步骤如下:
提交申请
由村民向本辖区内的国土资源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权属审核
国土资源所(分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的初审,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核。
公告
经审核无异议的,以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审批
公告到期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办理确权登记
确认无误后,将办理宅基地确权证,该证书将明确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人。
建议您在办理宅基地确权时,先咨询当地的乡镇政府或国土资源所,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确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