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找哪个部门

时间:2025-01-16 03:05:01

农村建房需要向多个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请,具体如下:

农业农村部门

负责宅基地改革与管理相关工作,包括宅基地政策方面的咨询。

自然资源部门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统筹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规模与布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不动产登记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负责村民自建住房建设行业管理,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村民自建住房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服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农村建房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需符合规划、不得占用农田,办理房产证需提交相关材料,经乡村委会和乡建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建房。

乡镇政府(办事处)

负责接收建房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县级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批。

村委会

负责接收建房申请,进行讨论并签署意见后报送至乡镇政府。

乡建办

负责实地踏看、审核建房申请,并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最终签署同意意见后报送至县级规划建设局审批。

综上所述,农村建房需要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和申请,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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