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
申请建房
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村委会审核
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张榜公示申请信息,通常需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镇政府初审
镇政府进行初步审核,并负责调地工作。
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报县级机关进行联合审批。
办理许可证
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办理施工许可证,根据建筑面积不同,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核发。
现场查验与全程管理
镇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竣工验收
建房完成后,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办理房产证
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请注意,上述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流程和要求请以当地规定为准。另外,农村自建房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