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援引是指 在司法裁判中引用宪法规范或运用宪法精神,以论证、强化某一普通法律规范的可司法适用性或者案件事实的正当性。它包括当事人宪法援引和法院宪法援引两种类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可以援引宪法规范,从而保障公民行使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履行义务。
司法裁判文书中对宪法的援引,体现了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宪法的运用。人民法院可以对宪法做遵守性援引,将宪法作为支撑裁判结论的理由,但并不能将宪法条文作为裁判具体案件的直接法律依据,因为宪法司法适用缺乏“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宪法规范本身制裁性规范的缺乏。
此外,宪法援用与基本权利诉讼相结合,是人民法院实施宪法的有效途径。其实质意义在于确认某项基本权利的存在或者多项基本权利并存情形下各自所处的价值次序,通过诉讼程序救济基本权利。
综上所述,宪法援引是司法裁判中引用宪法规范或运用宪法精神,以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和权威性,为当事人的利益诉求提供宪法支持,并弥补部门法在适用中可能存在的空隙,最终导向司法公正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