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村一幼的补贴政策,可以总结如下:
学前教育阶段补贴
保教费减免:
在园幼儿给予700元/生·年的保教费减免,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
在城区及县城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再给予400元/生·年的保教费减免。
生活补助:
11个贫困县的农村幼儿园(含附设学前班、一村一幼,不含县城幼儿园)及合法民办农村幼儿园,从2017年春季起,在园幼儿补助3元/人·天,全年按200天计算。
辅导员待遇
劳务报酬:
省财政为“一村一幼”辅导员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安排劳务报酬补助。
从2022年7月起,提高“一村一幼”辅导员待遇标准,州本级共统筹安排19054.8万元,其中劳务报酬18454.92万元,绩效奖励600万元。
社保缴费补助:
依法足额为辅导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其他支持措施
煤炉供暖工程:
对海拔2000米以上的村级幼教点实施煤炉供暖工程,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教材师资:
成立“一村一幼”辅导员用书编委会,编印辅导用书,免费提供使用。
公用经费补助:
对公益性民办幼儿园按市属公办幼儿园标准补助生均公用经费。
城市建成区内的公益性民办幼儿园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其它公益性民办幼儿园由属地镇(街道)承担。
人员经费补助:
根据持教师资格证的比例补助教师人员经费,补助人数按幼儿园班额规定配备的教师人数计算。
全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按照幼儿园教师持证比例的档次,给予不同比例额度的补助。补助经费由市财政和属地镇(街道)财政各承担50%。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提高农村学前教育的质量和可及性,保障贫困家庭幼儿的教育权益,同时提升“一村一幼”辅导员的待遇和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