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姐即卖淫,在我国是 违法行为,但 不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虽然卖淫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在卖淫过程中明知自己患有性病而从事卖淫活动,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传播性病罪可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总结来说,做小姐本身不会被判刑,但会受到法律的治安处罚。如果涉及传播性病等犯罪行为,则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