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号牌的保留时间主要依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具体如下:
原号牌保留一年
原车转移、注销或迁出手续办结之日起1年内,原号牌均可使用,逾期不能继续使用。
原号牌保留两年
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时,应在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指标的有效期为6个月。因此,车主需要在办理旧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申请更新指标,以保留原号牌号码。
此外,根据深圳市交通局的规定,深圳车牌的使用期限通常为20年,但如果希望保留原有的深圳车牌,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车牌保留费用,并在5年内持续进行支付,否则车牌将会被注销,需要重新办理车辆上牌手续。
综上所述,深圳原号牌的保留时间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一年:原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1年内可保留原号牌。
两年: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原号牌使用满1年且办理转移登记、注销或迁出后2年内申请),可申请保留原号牌号码。
建议车主在办理车辆转移、注销或迁出手续时,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保留政策,以确保能够顺利保留原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