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偶发性和不确定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营业外收入种类: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例如,企业出售旧设备或固定资产,卖出的价格高于其账面价值,产生的差价即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获得的资产价值高于其交换的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
政府为扶持企业而提供的补贴或奖励资金,这些资金不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而是作为营业外收入。
债务重组利得
企业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减免的债务部分或全部计入营业外收入。
罚款收入
企业因违反法规或合同规定而收到的罚款,如交通违规罚款等。
捐赠利得
企业收到的无偿捐赠,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资产,均属于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
企业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未入账的固定资产,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
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获得的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企业因某些原因无法支付给债权人的款项,经确认后计入营业外收入。
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的补贴款项。
非货币性交易
企业进行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这些收入项目通常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考虑。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