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刀具是指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和《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由公安机关实行控制管理的刀具。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匕首 :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刀:
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刀具。
弹簧刀(跳刀):
带有自锁装置的折叠刀具,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
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厘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厘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其他特定刀具
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
东洋武士刀、西洋军刺等。
少数民族使用的刀具
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
总结:
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弹簧刀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其管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涉及生产、销售、佩带等多个环节。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