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个人所得税
适用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每次收入的不同,减除费用也有所不同。
减除费用: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不超过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超过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其他: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
适用规定:房产税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根据用途不同而有所差异。
税率:
个人出租住房:按租金收入的4%计算缴纳。
非住房(如商铺、写字间等):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
增值税
适用规定:增值税适用于企业纳税人,按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半的优惠政策。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适用规定:该税种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或增值税税额)为基数,乘以相应的城建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计算缴纳。
税率:
城建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
教育费附加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