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申请低保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户籍状况
申请者需持有本市户籍,包括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居民。
对于农业和非农业混合户口的家庭,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在城镇居住的农业和非农业混合户口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实际居住满3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收入
申请低保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需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对于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按照当年度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收入总和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家庭财产
申请低保家庭的金融资产、经商办企业、车辆、房屋(不含唯一一套住房)等财产状况须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特定群体
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可依法纳入低保范围。
长期在居住地稳定就业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其他条件
申请者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综上所述,潍坊市的低保申请条件涵盖了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多个方面,并特别关注了特定群体和特殊情况。申请者需综合自身情况,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条件,才能顺利完成低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