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费的缴纳方式如下:
按月缴纳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需要上缴至县级或更高级别的总工会,剩余的60%则由本单位的工会使用。
先缴后返
对于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需要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上级工会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
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建会筹备金全额向上级工会组织拨缴,或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工会会员缴纳会费
工会会员一般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缴会费。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缴纳会费。
建议:
企业和事业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以保障工会的正常运作和职工权益。
工会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以支持工会的各项活动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