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 尿毒症
肢体瘫痪
精神类疾病: 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等级到达1至4级
一般类疾病: 住院出院满1年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
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心功能长期在三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小于百分之五十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六克/分升以下者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三分之四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二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痴呆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五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
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五十岁以上,女性四十五岁以上,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建议患者以所在单位为准,了解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完成病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