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热衷于调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降低风险:
诉讼存在败诉风险,而调解结果具有确定性,更易于控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节省时间:
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即生效,无需经过上诉期,相比诉讼可以更快地解决争议。
减少成本:
调解无需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在法庭和交警部门之间,也避免了因上诉可能带来的额外时间和成本。
维护关系:
调解有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良好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同时减少诉讼中的对抗性。
专业优势:
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能够提出符合当事人利益的解决方案,并且调解程序灵活多样,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保密性:
调解过程相对保密,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商业利益。
法律地位:
律师在调解中处于中立地位,没有必须调解成功的压力,能够更客观地分析案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促进合作:
调解有助于各方在和平、友好的氛围中达成协议,为今后的经营与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综上所述,律师热衷于调解主要是出于降低风险、节省时间、减少成本、维护关系、利用专业优势、保密性、法律地位及促进合作等多方面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