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逾期的期限是 15个自然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超过自违规之日起15个自然日且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即可视为超期。
具体处理期限如下:
现场处罚:
被交警当场处罚的,驾驶人应当自处罚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本金的3%缴纳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电子眼监控:
被摄像头拍摄到的违章行为,没有超过12分的话,并不限制车主的处理时间。但如果记分周期结束前没有进行处理,违章记录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非现场处罚:
通过电子方式处理的违章,一般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需要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好。已打印处理单的违法行为也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
建议:
驾驶人应尽快处理交通违法,避免超过15天的期限,以免产生额外的滞纳金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应及时咨询当地交警部门,了解延期处理的具体条件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