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车辆保全的时间要求如下:
诉前保全
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情况紧急,申请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保全措施。
30日内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中保全
5日内作出裁定: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裁定。如果需要提供担保,则应在提供担保后5日内作出裁定,并采取保全措施。
总结:
诉前保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
诉中保全:5日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如果需要担保,则加5天)。
建议:
申请人应尽快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法院的保全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
如果情况特别紧急,建议申请人立即联系法院并说明情况,以便尽快获得裁定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