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后做笔录的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解释:
一般情况
对于不需要羁押的嫌疑人,传唤时间通常不得超过12小时。
若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且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传唤时间可以延长至不超过24小时。
特殊情况
在消防执法过程中,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其他注意事项
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若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经领导批准,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综上所述,传唤后做笔录的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传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4小时。被传唤人应当配合警方,及时提供笔录,并且传唤期间应保证其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