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路面出现泥土,可以联系 交通或城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请求清理。
交通部门: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城管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环境的维护和市容市貌的管理,包括道路清洁。如果路面被泥土污染,可以向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及时清理。
道路维护部门:
道路维护部门应及时清理路面泥巴等障碍物,以确保交通安全。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影响行车安全。
施工单位:
如果路面泥土是由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造成的,施工单位有责任进行清理,并且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您先向当地交通或城管部门投诉,要求及时清理。如果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可以进一步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