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扶贫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前教育阶段
一免:注册电子学籍的学前幼儿且按年龄界定为学前一年幼儿,可享受学前一年免保教费政策。享受标准: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免收保教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
一补:注册电子学籍的学前幼儿,按年龄界定为学前一年幼儿且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优先享受),可享受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享受标准:每名幼儿每天补助生活费3元,全年按250天计算,共补助750元。
义务教育阶段
两免: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可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杂费政策。享受标准:免费提供教科书(不包含教辅资料)、免收杂费。
一补: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优先享受)。享受标准:小学每天补助4元,初中生每天补助5元,全年按250天计算,小学生每生1000元/年,初中生每生1250元/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对象包括已脱贫、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城乡低保、低保边缘、特困救助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支出型困难、其他低收入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流程包括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校评审公示、按补助标准发放至监护人银行卡。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625元、初中750元,按学期发放。
免收课后服务费:申请对象为中中小学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申请流程由学校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比对后,对符合对象予以免收。资助标准:小学、初中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0元,实际免收金额以各校收取标准为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地方课程教科书。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学费减免、生活补助、免费教科书和营养餐等方式,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负担,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建议家长和学生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应有的教育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