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构成逃税漏税

时间:2025-01-13 02:24:25

逃税漏税的行为主要指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以下行为构成逃税漏税: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

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

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明销暗记。

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

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

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

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

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通过虚假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纳税人支付税款但未履行

认定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逃税漏税行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手段不同,逃税罪要求主观上具有逃避缴纳税款的故意,而漏税则因客观原因未缴或少缴税款,主观上不是出于逃避税收的故意。

建议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税收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避免因逃税漏税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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