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暂住证需要以下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 。近期免冠照片
,一般需要两张。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需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社区服务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