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电力管理体系中, 电力行业由多个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这些部门包括: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
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
应当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国家电力监管机构:
国务院授权的事业单位,依法对电力业务进行监管。
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
这些企业性质的单位在电力生产、调度等方面受上级局管理,同时负责各自辖区内的电力管理工作。
供电局或其他电力企业:
在地方层面,供电局或其他电力企业负责供电、农电、营业等工作,并接受地方政府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综上所述,电力行业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工作,以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