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政审主要审查以下方面:
女方家庭情况:
包括家庭出身、家庭成员中有无违法乱纪行为、思想政治情况、工作情况、民族、国籍、身体状况等。
女方政治成分和政治观念:
通过发函到女方单位进行调查。
工作性质和家庭社会情况:
确认一方的工作是否涉嫌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且具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直系亲属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
身体状况:
检查是否存在婚姻法所规定的不得结婚的疾病,如重症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等。
其他特殊要求:
例如,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且在一方为少数民族时必须争取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同意。
政审流程一般由男方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包括《申请结婚报告表》及《结婚函调证明》等,涉及政审需要盖章的就是《结婚函调证明》。
建议:
女方需要积极配合提供所需材料和配合调查。
男方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确保政审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