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抚养权是指 父母在离婚时,一方选择不直接抚养孩子,而将孩子的抚养权利交给另一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具体来说,放弃抚养权意味着:
孩子由对方抚养:
放弃抚养权的一方不再直接参与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成长,而是由另一方承担起抚养和教育的责任。
支付抚养费:
即使放弃抚养权,父母仍需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探望权:
放弃抚养权的一方通常保留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有助于维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联系。
法律责任: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放弃抚养权来免除。即使双方达成协议,这种协议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父母可以协商放弃抚养权,但这种放弃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且不能剥夺孩子享有的权利。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追索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