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信息公开多久回复

时间:2025-01-18 00:0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在以下情况下作出答复:

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因此,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时间一般为 15至20个工作日,具体取决于行政机关的处理效率和是否需要延长答复期限。如果涉及第三方意见征求等特殊情况,则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但总时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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