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报销的地点和流程如下:
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
参保户需将报销所需资料(如门诊发票、病历本、费用明细等)交给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
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资料后,上报至镇合作医疗联络员。
镇合作医疗联络员
镇合作医疗联络员接收资料后,进行进一步审核,并将资料送至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区农易办结报中心
参保者将资料提交至区农易办结报中心,由该中心进行最终审核和报销。
医院直接报账
参保者在住院时出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医院会直接参与报账。
出院后,参保者需将相关资料交至本乡镇/合管所,由乡镇合管所审核后,将申请送至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报销款项将转入参保人账户。
异地就医
当事人异地就医前,应取得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的准许,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治疗后带住院结算单、费用清单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长期异地居住者,应提前办理异地居住手续,发生医疗费用时带相关资料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医疗机构证明书等资料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
建议
提前准备资料:确保所有报销所需资料齐全,避免因资料不全而影响报销进度。
咨询当地:在办理报销前,先咨询当地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选择合适医院:尽量选择定点医院进行治疗,以便于直接报销。
及时办理:注意报销的时间限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