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转出主要包括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转移。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参保人因辞工离开本市或调离本市且已办理停保手续。
办理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转入社保局填写)。
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东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或各镇街基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若不符合条件,出具《补齐资料通知书》。
符合条件的,受理人员录入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携带转出手续资料到转入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建议:
提前了解转入地的社保政策,确保转移过程中不会因为政策差异而造成损失。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准备好所有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并双方签名盖手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