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递交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商标申请书
申请人需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签字和企业盖章。
商标图样
图样应清晰、完整,尺寸为5厘米×5厘米至10厘米×10厘米。
彩色商标需注明色彩信息,并提供指定颜色的着色图样及黑白墨稿。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个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商标代理委托书 (如委托代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需签字盖章后提交原件备案。
优先权证明文件
(如要求优先权):
提供书面声明,并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完整的中文译文。
肖像权人授权书(如使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
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需经公证机关公证。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不同代理机构的要求,可能还需提供其他额外材料,如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商标使用意向说明等。
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商标局的要求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