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房产,你一定要知道的!

时间:2024-08-06 08:16:40

前段时间,一位粉丝朋友向我提问,说:“我和我男朋友是大学同学,两人毕业之后就在一起了。他当时给我买的房子就是一套婚房,这个房子在我和他结婚之前买的,产权登记在我名下,以我自己的名义贷款。现在我们也领证准备结婚了。但是我担心万一以后离婚的话,男方可以要求返还首付款吗?”

对于这件事情,我觉得特别有代表性,所以今天想跟大家聊聊这个问题。记得点赞加关注,以后不迷路。

这个姑娘的问题其实也很简单——首先,在这个案例中,涉案房屋的产权归登记一方,即女方所有,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

其次,关于首付款部分:1.女方一般会主张首付款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双方已经完成结婚登记,赠与条件成就,不应返还。

2.男方会主张为婚后共同生活所支付的首付款,不是赠与,为婚前个人财产,应予返还。

女方如果仅依据婚前涉案房屋就登记在自己名下,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男方明确将首付款赠与自己的话,法院将倾向于认定首付款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因此想要避免争议的最好办法就是提前签订书面协议。

说完了案例,我想提醒各位女生的是,结婚和财产都是需要谨慎的事情,都需要最后的打算,就像这位女生一样,大家有什么其他的问题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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